3月1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政策和十条措施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淄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淄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调淄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淄博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仍为6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或购买装配式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继续执行最高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怎样调整的? 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仍为6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差别吗? 为保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一致性,更好地支持缴存人无差别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购房问题,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一致,不再进行区分。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差别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利率首套房2.6%、二套房3.025%;5年以上利率首套房3.1%、二套房3.575%。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购房和购买装配式住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是否还正常执行? 多子女家庭购房或购买装配式住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此前已正常执行,本次额度调整后将继续执行最高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 执行时间及有关说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已申请尚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变更贷款申请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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